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549,720股,限售期为自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