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物业公司转让信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与恒祥物业有限责任解除《债权转让

现依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中长资(甘)合字[2020]104号)第10.3条之约定、《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中长资(甘)合字[2020]209号)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继续享有兰州昊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70户债权,甘肃恒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违反协议约定,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有权对兰州昊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70户债权重新进行处置。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以上协议从即日起予以解除。及2020年12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的中长资(甘)合字[2020]209号《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恒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兰州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中长资(甘)合字[2020]104号),

前述债务已全部逾期,债务人已构成违约,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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